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各项废气在采取不同防治措施后,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缓减,且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NH3-N、SS、TP。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评价等级判定可知,本项目废水自厂区排出后经芙蓉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湘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降噪、建筑隔声等措施的前提下,上述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3类、4a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