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液体制剂车间改扩建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液体制剂车间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51年,公司占地面积为116239m2,建筑面积为21539.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固体制剂厂房、橡胶车间、前处理提取车间、办公楼、仓库及污水处理设施等。该项目已于2003年5月16日取得原湘潭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潭环函[2003]36号),已于2006年5月8日由原湘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潭环监B验字(2006)第013号)。原有工程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与工业废水一并处理后排入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药渣和废包装,由环卫部门清运。本次改扩建将原有工程的仓库改造为液体制剂车间,增加液体制剂生产线,利用现有提取生产进行前处理,增加液体制剂产品。
2.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玮
联系方式:13973135622
联系地址:湘潭市高新区双马工业园1号
3.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湖南天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查工 13667310631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写字楼A座15楼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⑴、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在网络上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⑵、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信函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规划部门、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