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九华南方新材料弃土综合利用工程临时处置点项目位于湘潭经开区(兴隆路以西、东风路以北、石连路以东、罐子窑路以南),占地面积39000 m2。拟建设1处砂砾土临时处置点,建成后年可处理26.58万吨废弃砂砾土,生产水洗砂12万吨、碎石6.6万吨、水稳料8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81%。劳动定员20人,每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九华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鑫权
联系电话:133073217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天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