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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隆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5万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发布者:webadmin     作者:选择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01 09:31: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湖南隆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工业集中区泰和工业园1#(西半部)、5#和6#厂房内建设年产2.15万塑料颗粒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238m2,总建筑面积为8238m2,总投资为1500万元。项目定员30人,均在厂内食宿。车间生产班制为两班制,全年工作300天,每班工作8小时。
本项目工艺流程分为三类,一类为以废塑料片和废塑料日用品为原料生产塑料颗粒(主要工艺为湿法破碎+清洗+漂洗+造粒),一类为以废塑料薄膜为原料生产塑料颗粒(主要工艺为湿法破碎+漂洗+造粒),一类为以废纸塑为原料生产塑料颗粒(主要工艺为纸塑分离+湿法破碎+漂洗+造粒)。项目最终产品 PP(聚丙烯)塑料颗粒(1.05万吨/年)、PE(聚乙烯)塑料颗粒(1.1万吨/年)和纸浆(15000吨/年,含水率70%,副产品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备(沉淀+气浮工艺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再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泰和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再经春兰路污水管收集后排至牟渠东侧支渠截污干管,在七亩丘处沿电化集团铁路和牟渠的污水主干管排至鹤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牟渠,最终汇入湘江。造粒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冷却用水经冷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隆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人:薛总
联系电话:137871971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74113040      Email:362950364 @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610b2c17e427c7c35c523050db875e68.docx (12.9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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